被公交车撞了该怎么处理?


当不幸被公交车撞了,以下是详细且实用的处理步骤: 首先,确保自身安全是首要任务。如果受伤,不要随意挪动身体,避免造成二次伤害,应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等待专业救援人员的到来。要是事故发生在道路上,为防止后续车辆再次碰撞引发危险,要在事故现场后方适当距离放置警示标志,例如三角警示牌等。 接着,及时报警。向警方准确清晰地描述事故发生的具体时间、详细地点、事故的大致情况等信息。警察会到现场进行勘查,制作事故现场图,收集相关证据,并根据现场情况和证据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确定事故责任的重要依据,它明确了各方在事故中应承担的责任比例。 之后,要与公交车司机和公交公司取得联系。获取公交车司机的姓名、联系方式、驾驶证号等信息,同时了解公交公司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等。因为在后续的索赔等处理过程中,这些信息都非常关键。 对于事故造成的伤害,要尽快前往医院进行全面检查和治疗。务必保存好所有与医疗相关的材料,比如病历,它记录了受伤情况和治疗过程;诊断证明,明确了伤情的具体情况;检查报告,如X光、CT等检查结果;以及医疗费用发票等。这些材料是后续索赔时证明医疗费用支出的重要凭证。 在确定赔偿问题时,如果责任明确且双方对赔偿金额没有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双方就赔偿项目和金额达成一致后,签订赔偿协议。但要是双方对责任认定或赔偿金额存在分歧,无法协商解决,那么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公交公司和相关责任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