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强制传唤判决的程序是怎样的?


强制传唤是公安机关在办理行政案件时,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法嫌疑人,使用强制方法将其带至公安机关或指定地点接受询问的一种措施,这里并没有“强制传唤判决”的说法,我们主要围绕强制传唤的程序进行解答。 首先是适用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规定,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人,可以强制传唤。也就是说,强制传唤针对的是那些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法嫌疑人。 其次是审批程序。在需要进行强制传唤时,办案人员要填写《呈请强制传唤报告书》,详细说明强制传唤的理由、法律依据等情况,然后报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只有经过批准后,才能实施强制传唤。 接着是执行过程。执行强制传唤时,执法人员要向被传唤人出示工作证件和《传唤证》。如果被传唤人抗拒传唤,执法人员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将其强制带至公安机关。在这个过程中,要注意保障被传唤人的人身安全,避免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到达公安机关后,要及时询问查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将传唤的原因和处所通知被传唤人家属。 最后是后续处理。询问查证结束后,公安机关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作出相应的处理决定。如果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会依法作出处罚决定;如果没有违法事实或者违法情节轻微,会依法不予处罚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