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三年合同到期不续签,赔偿金该怎么算?

我跟公司签的三年合同马上到期了,公司好像没有要续签的意思。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我能不能拿到赔偿金,如果能拿的话,具体数额该怎么算。另外,要是我自己不想续签,又会不会有影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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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合同到期不续签,赔偿金的计算需要分情况来看: **一、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情况** 当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时,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比如劳动者在该单位工作了三年,那么用人单位就应支付三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果劳动者在该单位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劳动者提出不续签的情况** 1. 如果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劳动者不续签的,则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例如,原来的工资待遇是每月5000元,续签时用人单位提供的工资待遇提高到每月6000元,劳动者仍然拒绝续签,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不用支付经济补偿。 2. 如果用人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劳动者不续签的话,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比如原来的工作岗位是办公室文员,续签时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去做一线生产工人,工作强度增大且工资待遇不变,劳动者拒绝续签,此时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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