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4种劝酒情形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我经常参加各种聚会,酒桌上总有人热情劝酒。我不太清楚哪些劝酒行为会有法律风险,就想了解一下,到底哪4种劝酒情形要承担法律责任呢,在聚会中好心里有个底,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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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聚会喝酒时,确实有4种劝酒情形劝酒者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首先是强迫性劝酒。简单来说,就是通过言语要挟、刺激对方,或者野蛮灌酒,不喝就纠缠不休等方式,强迫别人喝酒。比如有人说“不喝就是不给我面子”“不喝不够朋友”这类话来刺激对方。根据《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等法律规定,多数情况下人身损害由饮酒人自己负责,但要是有这种强迫性劝酒行为,劝酒人就得承担相应的过错赔偿责任。 其次是明知对方不能喝仍劝酒。要是知道对方身体对酒精过敏,或者对方明确说自己有心脏病、高血压等疾病不能喝酒,还劝酒,最后导致对方因喝酒引发疾病伤残、死亡,劝酒者就要担责。不过如果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劝酒诱发疾病,劝酒者虽无需承担过错责任,但根据公平责任原则也要承担赔偿责任。 然后是未将醉酒者安全送达。当饮酒者已经神志不清,失去或即将失去对自己的控制能力,没办法支配自身行为时,一起喝酒的人有责任把他送到医院或者安全送回家中。要是没做到,期间发生意外,同饮人就要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最后是未劝阻醉酒者驾车,导致发生车祸等损害。如果明知对方酒后要驾车,却不加以劝阻,一旦发生损害结果,同饮人就要承担一定责任。但要是已经尽到劝阻义务,醉酒人不听,同饮人则可以减轻或免责。 相关概念: 强迫性劝酒:通过言语、行为等方式,违背他人意愿,强制他人饮酒的行为。 公平责任原则:在当事人双方对损害的发生都无过错,法律又无特别规定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时,由法院根据公平的观念,在考虑当事人的财产状况及其他情况的基础上,责令加害人对受害人的财产损失给予适当补偿的一种责任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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