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侵权的五年除斥期间是怎样规定的?
我发现有商家侵犯了我的商标权,听说商标侵权有个五年除斥期间,不太明白这是啥意思。这个五年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算,是发现侵权的时候,还是侵权行为开始的时候?超过五年会怎样呢?我想弄清楚这个五年除斥期间的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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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斥期间是一个法律术语,简单来说,它是法律规定的某种权利的存续期间,一旦这个期间过去,权利就消灭了。在商标侵权的情境中,五年除斥期间有着重要的意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规定,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超过三年起诉的,如果侵权行为在起诉时仍在持续,在该注册商标专用权有效期限内,人民法院应当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侵权损害赔偿数额应当自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之日起向前推算三年计算。虽然这里没有直接提及五年除斥期间,但在商标侵权涉及赔偿等问题上,可能会涉及类似的权利行使期限的考量。 这五年除斥期间的起算点一般是从侵权行为发生之日开始计算。如果超过了这个五年的期间,相关的请求权可能就会消灭。比如,商标权人原本可以要求侵权方进行赔偿等,如果超过了五年,就可能无法再通过法律途径主张这些权利了。这其实是法律为了督促权利人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因为如果权利人长时间不主张权利,可能会让侵权方基于这种状态产生一些稳定的预期,如果过了很长时间再突然主张权利,可能会对侵权方以及其他相关方造成较大的影响。所以,当发现商标侵权行为时,权利人应当及时采取措施,在规定的期间内行使自己的权利,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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