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事故负全责导致他人重伤会不会负责任?
我之前开车出了事故,交警判定我负全责,对方受了重伤。我很担心自己会不会因此要承担责任,不知道在法律上对于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所以想问问出了事故负全责导致他人重伤到底会不会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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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出了事故负全责导致他人重伤的情况下,是很可能需要承担责任的,通常包括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两方面。 首先是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简单来说,就是你要对伤者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合理费用进行赔偿。如果伤者因伤致残,还需要赔偿残疾赔偿金等费用。这是因为你作为事故的全责方,你的行为导致了他人的人身伤害,所以要对伤者的损失进行弥补。 其次是刑事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在交通事故中,负事故全部责任且致一人以上重伤,并有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等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也就是说,要是存在一些法定的违规情形,你就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面临坐牢的风险。 综上所述,出了事故负全责导致他人重伤不仅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在特定情况下还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所以,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避免发生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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