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发生事故我方全责,对方不找我怎么办?

我开车和别人发生了事故,交警判定我全责。但从事故发生到现在,对方一直没联系我谈赔偿的事。我有点慌,不知道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是等着对方找我,还是我主动去联系对方?我怕拖久了会有麻烦,想知道法律上对于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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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事故赔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发生事故且您被判定为全责,但对方却不主动联系您时,您需要妥善处理这种情况,以避免后续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首先,我们要理解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在交通事故中,责任认定是确定赔偿义务的重要依据。一旦交警部门出具了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您承担全部责任,那么您就有法定的赔偿义务,需要对对方因事故遭受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进行赔偿。这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该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在这种情况下,虽然对方没有主动找您,但您不能因此就忽略这件事。您可以采取主动措施,先尝试通过事故处理过程中获取的对方联系方式,主动与对方沟通,了解对方的想法和需求。如果对方是因为受伤在医院治疗,不方便联系您,您主动沟通可以体现您积极处理事故的态度。同时,主动沟通也有助于您及时掌握对方的损失情况,以便后续的赔偿处理。 如果您无法通过直接联系找到对方,也可以向处理该事故的交警部门咨询。交警部门在事故处理过程中通常会保留双方的相关信息,他们可以协助您联系对方。而且,交警部门在交通事故处理中具有专业的知识和经验,能够为您提供一些合理的建议和指导。 另外,您还需要及时向自己的保险公司报案。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您有义务及时通知保险公司事故的发生。保险公司会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启动相应的理赔程序。在理赔过程中,保险公司会对对方的损失进行评估和核定,并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赔偿。如果您没有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可能会影响到您的理赔权益。 最后,如果经过一段时间后,对方仍然没有联系您,也没有通过其他途径主张赔偿权利,您也不能掉以轻心。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也就是说,在事故发生后的三年内,对方都有可能随时向您主张赔偿权利。所以,您要妥善保存与事故相关的所有证据,如事故责任认定书、与对方的沟通记录、保险公司的理赔材料等,以备不时之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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