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摔伤手术费医院是先就医再报销吗?
我意外摔伤了,需要做手术,但我不太清楚费用报销的流程。我想知道现在医院对于意外摔伤的手术费,是可以先让患者就医做手术,之后再进行报销,还是需要先自己垫付所有费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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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关于意外摔伤手术费是否可以先就医再报销,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从医保政策角度来说,根据《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一般情况下,在参保地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是可以实现即时结算的。也就是说,患者在医院治疗过程中,只需要支付医保报销后自己需要承担的那部分费用,这就相当于实现了先就医再报销的模式。例如,在一些地方的公立医院,参保人员挂号、看病、检查、治疗等,系统会自动计算医保报销和个人自付的金额,患者最后只需缴纳自付部分。 然而,如果是异地就医,情况就相对复杂一些。虽然目前国家在大力推进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但仍有部分地区或部分情况无法实现即时结算。这种情况下,患者可能需要先自行垫付全部手术费用,然后回到参保地按照当地的医保报销流程进行报销。比如,一些在外地突发意外摔伤的患者,在当地医院进行手术治疗,可能就需要先交钱完成手术,之后拿着相关的病历、发票等资料回参保地申请报销。 另外,如果意外摔伤是由第三方责任导致的,如交通事故、他人侵权等,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规定,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所以这种情况下,医院一般会先确定责任方,若责任明确为第三方,通常会要求第三方支付费用,而不是先让患者就医再走医保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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