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提已交增值税的会计分录是怎样的?
我是个小公司的会计,之前没处理过计提已交增值税的会计分录。每次到做分录的时候就很头疼,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做。想了解下正确的计提已交增值税的会计分录,能教教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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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要明白增值税的概念。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在会计处理上,对于计提已交增值税,不同的情况有不同的会计分录。 当企业当月缴纳当月的增值税时,例如企业在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后,按照规定计算出应缴纳的增值税,并在当月就进行了缴纳。此时的会计分录为:借: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贷:银行存款。这里的“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科目是用来核算企业当月已缴纳的增值税税额,“银行存款”科目减少表示企业资金的流出,也就是缴纳了税款。 如果企业是当月缴纳以前期间未交的增值税,比如上个月计算出来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在本月进行缴纳。那么会计分录为:借:应交税费 - 未交增值税,贷:银行存款。“应交税费 - 未交增值税”科目是专门用来核算企业月度终了从“应交增值税”或“预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转入当月应交未交、多交或预缴的增值税额,以及当月缴纳以前期间未交的增值税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以及相关的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应按照上述规范的会计分录进行增值税的会计处理,以准确反映企业的税务情况和财务状况。这样做有助于企业正确计算应纳税额,避免税务风险,同时也能为企业的财务管理提供准确的数据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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