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有哪些?

我在一家企业做财务工作,最近涉及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我不太清楚这方面的具体操作,比如初始计量、后续计量、处置时的会计分录怎么做,也不知道相关的法律和准则是如何规定的,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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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融资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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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没有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金融资产。以下为你详细介绍其会计处理相关内容。 首先是初始计量。企业取得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时,应按其公允价值与交易费用之和,借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科目,按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借记“应收股利”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如果是取得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为债券投资的,应按债券的面值,借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科目,按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利息调整”科目。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这样的初始计量是符合金融资产初始入账价值确定原则的。 后续计量方面,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应当计入投资收益。资产负债表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当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如果公允价值高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借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科目,贷记“其他综合收益”科目;公允价值低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当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即使该金融资产没有终止确认,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应当予以转出,计入当期损益。即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按应从所有者权益中转出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损失金额,贷记“其他综合收益”科目,按其差额,贷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科目。这也是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于金融资产后续计量和减值的相关规定。 最后是处置时的会计处理。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时,应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同时,将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的金额转出,计入投资收益。具体会计分录为,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公允价值变动、利息调整、应计利息”科目,按应从所有者权益中转出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借记或贷记“其他综合收益”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总之,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需要严格按照相关会计准则进行,以保证企业财务信息的准确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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