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与岳母共同买房,房产证没有自己的名字,这属于共同财产吗
我和妻子结婚几年了,最近发现她和岳母一起买了套房子,房产证上却没有我的名字。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这套房子算不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啊?我主要想弄清楚从法律角度我在这套房子上有没有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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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来明确一下夫妻共同财产的概念,简单说就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拥有的财产,夫妻对这些财产有平等处理的权利。 对于您说的这种情况,要分不同情形来看。如果是在婚姻存续期内,妻子和岳母买房,虽然房产证没有您的名字,但如果是妻子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的部分,那么这部分对应的房产价值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也就是说妻子用这些夫妻共同财产出资买房,即使没写您名字,这部分出资对应的房产份额也有您一份。 要是这套房子是由双方父母(也就是您这边和岳母那边)资助购买,然后登记于妻子名下,这种情况下,此不动产视为双方依各自父母出资比例享有部分所有权,除非当事人另有协议。这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等,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就按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财产归属。 另外,如果您能提供其他证据证明对房产具有相应权利,比如房产买卖合同、购房转账记录等能证明您对购房有贡献的材料,即便房产证没您名字,也可能认定有您的权益。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包括工资、奖金等多种形式,夫妻对其有平等处理权。 按份共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分别对其共有财产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一种共有关系。在房产方面,就像双方父母出资买房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按出资比例享有部分所有权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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