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的行政责任是怎样的?
我在医院看病时遭遇了医疗事故,想知道医院和相关医护人员会承担怎样的行政责任。比如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是根据什么来判定责任程度的,我应该通过什么途径去追究他们的行政责任,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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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行政责任是指在医疗活动中,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等医疗事故后,所应承担的行政方面的法律后果。 首先,对于医疗机构来说,如果发生医疗事故,卫生行政部门会根据医疗事故的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这里所说的“情节严重”通常包括事故导致患者严重残疾、死亡,或者医疗机构存在严重违规操作等情况。依据的是《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该条明确了对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的处罚措施。 其次,对于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卫生行政部门可以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例如,如果医务人员严重违反诊疗规范,疏忽大意导致患者出现严重并发症等情况,就可能面临较为严重的处罚。这也是《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五条所规定的内容。 再者,判定医疗事故行政责任的依据主要是《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及相关的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在具体判定时,会结合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结果,分析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的过错程度、损害后果等因素。 当患者遭遇医疗事故后,如果要追究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行政责任,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会对申请进行审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和相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同时,患者也可以通过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供相关证据,如病历、诊断证明等,来支持自己的诉求。这样,卫生行政部门就能更准确地判断医疗事故的责任和情节,从而作出合理的行政处理。总之,明确医疗事故行政责任,对于规范医疗行为、保障患者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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