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自认全责可以不报警吗?

发生了交通事故,我觉得是自己的责任,就自认全责了。这种情况下,我不想报警处理,想私下解决,不知道这样做在法律上是否允许,会不会有什么风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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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交通事故中,即便当事人自认全责,也并不一定可以不报警。首先,我们要了解报警在交通事故处理中的意义。报警是为了让交警部门及时介入,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固定证据、认定责任等,这有助于保障事故处理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在某些情形下,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比如,造成人员死亡、受伤的;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以及虽然对事实或者成因无争议,但协商损害赔偿未达成协议的;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源体等危险物品车辆的;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如果不属于上述必须报警的情形,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也就是可以选择不报警。但自行协商也存在一定风险。比如,事后可能出现对方反悔、不履行赔偿协议等情况,由于没有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后续维权可能会比较困难。而且,如果在协商过程中,发现事故存在一些复杂情况,比如涉及保险诈骗、人员隐藏伤情等,没有报警记录和交警介入,处理起来会更加棘手。所以,即便自认全责,是否报警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谨慎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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