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子女能否继承生父母的房产,相关规定有哪些?
我从小被收养,现在生父母去世留下了房产。我心里挺纠结的,不知道自己有没有权利继承他们的房产。我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养子女到底能不能继承生父母的房产,相关的规定具体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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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子女能否继承生父母的房产,需要依据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来判断。 首先,从法律概念上来说,收养是一种法律行为,它会在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建立起拟制的父母子女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也就是说,一旦收养关系合法成立,养子女就和生父母在法律上不再具有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了,通常情况下也就不能再继承生父母的房产。 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形下,养子女还是有可能继承生父母的房产。如果生父母在生前订立了合法有效的遗嘱,明确表示将房产留给养子女,那么养子女就可以依据遗嘱继承该房产。这是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这里的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就可能包括养子女。 另外,如果养子女对生父母生前尽了较多的扶养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规定,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在这种情况下,养子女也可以适当分得生父母的房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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