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法里父母有哪些法律义务?


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婚姻家庭编对收养关系进行了规定,其中明确了收养父母的法律义务。 首先是抚养教育义务。收养父母有责任为被收养的孩子提供生活所需,包括食物、住所、衣物等基本生活保障,让孩子能健康成长。就像亲生父母一样,要关心孩子的生活起居,照顾他们的日常需求。同时,还需要对孩子进行教育,培养他们良好的品德和生活习惯,为孩子提供受教育的机会,使其能够在知识和品德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条规定,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虽然这里说的是夫妻对亲生子女的义务,但在收养关系中,收养父母也同样适用类似的规定。 其次是保护义务。收养父母要保护被收养孩子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使其免受外界的侵害。比如在孩子遇到危险或者受到他人欺负时,收养父母要挺身而出保护孩子。并且要防止孩子受到不良影响,引导他们走上正确的人生道路。《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八条规定,父母有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这也从侧面反映了收养父母对被收养孩子的保护义务。 再者是不得虐待、遗弃义务。收养父母不能对被收养的孩子进行身体上的虐待或者精神上的折磨,也不能无故遗弃孩子。如果收养父母违反这一义务,情节严重的可能会构成犯罪。《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而我国刑法也对虐待罪、遗弃罪有明确的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最后是尊重孩子权利义务。收养父母要尊重被收养孩子的人格尊严和个人意愿,在涉及孩子重大利益的事情上,要听取孩子的意见。比如在选择学校、兴趣爱好等方面,要考虑孩子的想法。这也是保障孩子合法权益的重要体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