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没有收养证明但在户口本上,这种收养关系有效吗?

我家户口本上有个孩子,但当初收养时没办收养证明。现在涉及一些权益问题,比如财产继承啥的,就想弄清楚,没有收养证明但在户口本上,这样的收养关系在法律上到底有没有效呢?会不会影响孩子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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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收养关系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收养关系的确立是需要符合一定法律规定的。收养是指通过法定程序,将他人的子女作为自己的子女,从而建立拟制血亲关系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规定,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也就是说,合法有效的收养是需要经过民政部门登记,并取得收养证明的。这一规定的目的在于规范收养行为,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便于国家对收养关系进行管理和监督。 然而,没有收养证明但孩子在户口本上,这种情况并不能直接认定收养关系有效。户口本上的登记只是一种户籍管理的体现,它本身并不能等同于收养关系的合法性。 如果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施行前(即2021年1月1日前)形成的收养行为,根据当时的相关规定,符合一定条件的事实收养关系也可能被法律认可。例如,亲友、群众公认,或有关组织证明确以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长期共同生活的,虽未办理合法手续,也按收养关系对待。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施行后,收养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登记。 所以,如果没有收养证明,即便孩子在户口本上,在涉及收养关系的认定以及相关权益问题时,可能会面临法律上的不确定性。建议及时到当地民政部门咨询并补办收养登记手续,以确保收养关系的合法性和稳定性,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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