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多少岁需要子女赡养?
我爸妈年纪大了,我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来说,老人到了多少岁我就有义务赡养他们呢?我不想等父母真的需要照顾了,因为不清楚法律规定而出现问题,想提前搞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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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法律中,并没有明确规定老人具体到多少岁子女就必须开始赡养。赡养义务主要基于子女对父母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关系。 从法律概念来讲,赡养是指子女在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费用,在生活上给予照料,在精神上给予慰藉。当父母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时,子女就应当履行赡养义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也就是说,判断是否需要开始赡养父母,关键在于父母是否处于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状态,而不是单纯依据年龄。 比如,有的老人虽然未达到传统意义上的老年阶段,但因患有重大疾病、身体残疾等原因导致丧失劳动能力,无法维持基本生活,此时子女就应当履行赡养义务。相反,如果老人虽然年龄较大,但自身有足够的经济来源和生活自理能力,不需要子女提供经济和生活上的帮助,那么赡养的具体表现形式和程度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总之,赡养义务的启动和履行要综合考虑父母的实际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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