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劳动法辞退工资结算规定的金额是多少?

我被公司辞退了,想了解下按照劳动法规定,辞退时工资结算该给多少钱。不知道是按正常出勤算,还是有额外补偿之类的,心里没底,希望能弄清楚这方面的法律规定,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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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辞退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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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动法中,关于辞退工资结算的规定需要分不同的情况来看。首先,正常出勤的工资是必须要结算给劳动者的。正常出勤工资指的就是劳动者按照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正常上班,公司应该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和出勤天数来支付的报酬。比如,你的月工资是5000元,一个月按22个工作日计算,那么每天的工资就是5000÷22 ≈ 227.27元。如果你当月出勤了15天,那么正常出勤工资就是227.27×15 = 3409.05元。这部分工资的结算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该条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当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其次,除了正常出勤工资,如果是用人单位违法辞退劳动者,还需要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计算标准是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经济补偿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来计算的,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说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比如,你在公司工作了3年零4个月,你的月平均工资是6000元,那么经济补偿就是3.5×6000 = 21000元。如果是违法辞退,赔偿金就是21000×2 = 42000元。这一规定出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另外,如果是因为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等一些法定情形,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支付的一个月工资就是我们常说的“代通知金”,其标准按照该劳动者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综上所述,劳动法辞退工资结算包含正常出勤工资,在不同情形下还可能有赔偿金、代通知金等。劳动者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对照法律规定来确定自己应得的工资结算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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