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场户口买本地居民住宅建房会受到什么处理?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概念。农村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宅基地的所有权归村集体,农户对宅基地上的附着物享有所有权,有买卖和租赁的权利,不受他人侵犯。而宅基地的转让是有严格限制的,一般只能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之间进行流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同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明确指出,农村住宅用地只能分配给本村村民,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虽然这里提到的是城镇居民,但农场户口购买本地居民住宅建房也可能面临类似的法律风险。 如果农场户口人员买本地居民住宅建房,可能会面临以下几种处理情况: 一是合同可能被认定无效。因为这种买卖行为可能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一旦合同被认定无效,购买者可能需要返还房屋,出售者需要返还购房款。 二是建房可能被认定为违建。由于购买者不具备使用该宅基地的合法资格,其建房行为可能没有经过合法的审批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三是无法办理产权登记。因为不符合相关规定,购买者无法取得房屋的合法产权证书,这会使购买者的权益得不到有效的法律保障。在遇到拆迁等情况时,购买者可能无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总之,农场户口买本地居民住宅建房存在诸多法律风险和不利后果。在进行此类交易和建房行为之前,建议详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避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