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气到心脏病犯是否算刑事责任?
我本身有心脏病,前几天和别人起了争执,对方的言语把我气得心脏病发作了。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对方需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呢?我不太懂法律,所以想了解清楚。
展开


在判断被人气到心脏病发作,对方是否要承担刑事责任时,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考量。首先,刑事责任的认定关键在于判断行为人的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是否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以及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存在故意或过失。 从因果关系角度来看,如果对方的行为是导致您心脏病发作的直接原因,那可以认为存在一定的因果联系。不过,这里的因果关系需要达到刑法所要求的紧密程度。例如,如果对方是故意采用激烈的言语、挑衅行为等,目的就是要刺激您,从而引发您心脏病发作,这种情况下因果关系相对明确。 再看主观方面,若对方明知您有心脏病,还故意用言语或行为激怒您,导致您心脏病发作,那么对方主观上存在故意,可能会被认定要承担刑事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四条规定,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但如果对方并不知晓您有心脏病,只是正常的争吵,言语可能稍微激烈了些,导致您心脏病发作,这种情况下对方主观上一般不存在故意,通常不构成刑事责任。不过,在某些情况下,如果对方存在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可能引发您疾病发作的可能性,有可能构成过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五条规定,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在这类民事纠纷中,即便不构成刑事责任,对方可能也需要承担一定的民事赔偿责任,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合理损失。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