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工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在劳务派遣中,工伤赔偿标准涉及多个方面,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要明确在劳务派遣关系里,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被派遣到用工单位工作。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也就是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所以,如果劳动者发生工伤,由劳务派遣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工伤赔偿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几种。一是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这指的是劳动者因治疗工伤所花费的挂号费、检查费、药费、住院费等,以及进行康复治疗所需的费用,这些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二是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三是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这依据的是《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二条。 四是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五是伤残待遇。如果工伤职工经劳动能力鉴定存在伤残等级,会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享受相应的待遇。例如,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按月支付的伤残津贴;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六是工亡待遇。如果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