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临时工工伤赔偿标准是多少?

我是一名临时工,在工作的时候受了伤,想了解下临时工工伤赔偿这方面的情况。不知道赔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具体能拿到多少赔偿,也不清楚赔偿的计算方式等内容,希望有人能给详细说说。
展开 view-more
  • #临时工工伤
  • #工伤赔偿
  • #赔偿标准
  • #工伤保险
  • #伤残待遇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层面上,其实并没有“临时工”这一特殊称谓,只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因工作原因受伤就属于工伤。以下为您详细介绍工伤赔偿标准:首先,是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依据《工伤保险条例》,治疗工伤所需费用需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这些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比如,因工伤住院产生的治疗费、药费等合理费用,只要在规定标准内,都可报销。其次,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如果您到外地就医,途中的交通费和在外地的食宿费,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也能获得赔偿。再者,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然后,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最后,伤残待遇。如果经过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了伤残等级,不同等级有不同的赔偿标准。比如,一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等。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