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减刑的适用对象有哪些?

我有个朋友因为犯罪被判刑了,我想了解下在法律上,减刑的适用对象是怎么规定的。什么样的罪犯有机会获得减刑呢,是所有犯罪类型的人都可以吗,还是有特定的范围?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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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减刑对象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减刑是指对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适当减轻其原判刑罚的制度。简单来说,就是罪犯在服刑过程中表现良好,就有可能减少原本要服的刑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这就明确了减刑的适用对象是被判处上述四种刑罚的犯罪分子。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在公安机关管束和群众监督下进行改造的刑罚方法。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并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并监禁于一定场所的刑罚。无期徒刑则是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并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法律规定了这些适用对象和减刑条件,但减刑并不是自动的,而是需要经过法定的程序。根据《刑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 总之,减刑的适用对象主要是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并且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和经过法定的程序才能获得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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