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恢复执行的流程和时间是怎样的?


申请恢复执行,是指在执行程序开始后,由于出现某种法定原因而暂时停止执行,待这种原因消除后,执行程序继续进行。以下为您详细介绍其流程和时间: ### 申请恢复执行的流程 1. **准备申请材料**:首先,要准备好申请恢复执行所需的材料。一般来说,包括恢复执行申请书,在申请书中需详细说明申请恢复执行的事实和理由,比如之前导致执行中止的原因已经消除等情况。还需要提供原执行依据的副本,像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等,这些是执行的基础文件。同时,要提供中止执行裁定书的副本,以证明曾经执行程序有过中止。另外,提供证明具备恢复执行条件的相关证据材料也很重要,例如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证据等。 2. **提交申请**:准备好材料后,要向作出原执行裁定的法院提交申请。将上述准备好的材料一并交给法院的执行部门。法院在收到申请后,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主要审查申请是否符合恢复执行的法定条件,材料是否齐全等。如果材料不齐全,法院可能会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 3. **法院审查与决定**:法院经过审查后,如果认为符合恢复执行条件,会作出恢复执行的裁定。这意味着执行程序将继续进行。若法院认为不符合恢复执行条件,也会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 申请恢复执行的时间 关于申请恢复执行的时间,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申请的期限。也就是说,只要导致执行中止的情形消失,申请人随时可以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然而,一旦法院决定恢复执行,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但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执行期限的,需要经法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要是还需要再延长的,就得层报高级人民法院备案。此外,对于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这些时间规定主要是为了确保执行程序能够高效进行,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相关法律依据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规定》第一条: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