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时是否可以申请保密工作?


在开庭时,是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申请保密工作的。这里涉及到法律上的公开审判原则以及不公开审理的特殊规定。公开审判原则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和宣告判决,除法律另有规定,一律公开进行。公开包括审理过程公开和审判结果公开,其目的在于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增强司法透明度。但法律也规定了一些特殊情况可以不公开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这意味着,如果你的案件涉及国家秘密,这是法定的不公开审理情形,法院会主动采取保密措施,不公开审理。若涉及个人隐私,同样会不公开审理。对于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需要你主动向法院提出不公开审理的申请,由法院来决定是否准许。 在刑事案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也有相关规定。该法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是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也就是说,刑事案件中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的必然不公开审理,涉及商业秘密的则依当事人申请,法院决定是否不公开。 在行政诉讼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行政案件,但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所以,行政诉讼的规定与民事、刑事类似。 如果你要申请保密工作,比如申请不公开审理,需要在开庭前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说明申请不公开审理的理由,如涉及商业秘密要具体说明商业秘密的内容和保密的必要性等。法院会根据你的申请和案件情况进行审查,然后作出是否准许的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