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辅警牺牲是否算烈士?

我朋友是一名辅警,在执行任务时不幸牺牲了。家里人都很悲痛,也想知道他这种情况能不能被评定为烈士。我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看,辅警牺牲到底算不算烈士呢?评定的标准和流程是怎样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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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辅警烈士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辅警牺牲是否算烈士,需要根据具体情形来判断。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烈士的定义。根据《烈士褒扬条例》第八条规定,公民牺牲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定为烈士:(一)在依法查处违法犯罪行为、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执行反恐怖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中牺牲的;(二)抢险救灾或者其他为了抢救、保护国家财产、集体财产、公民生命财产牺牲的;(三)在执行外交任务或者国家派遣的对外援助、维持国际和平任务中牺牲的;(四)在执行武器装备科研试验任务中牺牲的;(五)其他牺牲情节特别突出,堪为楷模的。 对于辅警而言,如果其牺牲情形符合上述条例中的相关规定,是可以评定为烈士的。例如,辅警在依法查处违法犯罪行为、执行任务过程中牺牲,或者在抢险救灾等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公民生命财产安全时牺牲等情况,都有可能被评定为烈士。 评定烈士有着严格的流程。根据《烈士褒扬条例》第九条,申报烈士的,由死者生前所在工作单位、死者遗属或者事件发生地的组织、公民向死者生前工作单位所在地、死者遗属户口所在地或者事件发生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供有关死者牺牲情节的材料,由收到材料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调查核实后提出评定烈士的报告,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属于上述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提出评定烈士的报告并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查评定。属于上述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规定情形的,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提出评定烈士的报告,送国务院民政部门审查评定。属于上述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情形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提出评定烈士的报告并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查后,提出评定烈士的报告并报国务院民政部门审查评定。 所以,辅警牺牲不一定必然算烈士,关键要看其牺牲的情形是否符合《烈士褒扬条例》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条件的就可以按照相应的法定程序评定为烈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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