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分所派驻律师是否为合伙人?

我在一家律所分所工作,有派驻过来的律师。我不太清楚这些派驻律师在法律层面算不算合伙人,想了解他们和普通合伙人在权益、责任等方面是不是一样的,想知道法律上对这个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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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所合伙人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要判断分所派驻律师是否为合伙人,需要从多方面来分析。首先来解释一下“合伙人”这个法律概念。在律师事务所里,合伙人通常是对律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或者有限责任的律师,他们对律所的经营决策、利润分配等事务有一定的话语权。 根据《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规定,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应当是具有三年以上执业经历并能够专职执业的律师,且在申请设立律师事务所前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这是成为合伙人的基本条件。 分所派驻律师只是被律所派到分所工作,并不一定就具备合伙人的身份。如果该派驻律师满足上述成为合伙人的条件,并且在律所的合伙协议中有其作为合伙人的相关约定,在工商管理登记等程序中也被确认为合伙人,那么他就是合伙人。反之,如果仅仅是被派驻到分所工作,而没有履行成为合伙人的法定程序和约定,就不能认定为合伙人。 合伙人与普通派驻律师在权益和责任上有很大差别。合伙人对律所的管理、利润分配等有参与权,同时也要对律所的债务承担相应责任。而普通派驻律师主要是依据与律所签订的劳动合同履行工作职责,获取劳动报酬,一般不参与律所的经营决策等事务,对律所债务也不承担合伙人那样的责任。所以,判断分所派驻律师是否为合伙人,要依据具体的条件和约定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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