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和嫁妆是否有必要?
我正准备结婚,家里人在讨论彩礼和嫁妆的事情。我不太清楚从法律角度看,彩礼和嫁妆是不是必须要有的,它们在婚姻里到底有没有必要呢?我想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看看该怎么处理这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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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层面来说,彩礼和嫁妆并非结婚的必要条件。 彩礼,一般是指在婚姻约定初步达成时,男方家庭向女方家庭赠送的聘金、聘礼等。在我国的婚姻习俗中,彩礼具有悠久的历史,是一种传统的婚姻礼仪。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明确规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这意味着,法律不提倡以婚姻为手段来索要高额彩礼,把彩礼当成一种交易。也就是说,彩礼并不是结婚时必须要支付的,如果一方以不给彩礼就不结婚等理由,强行索要高额财物,这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嫁妆则通常是女方家庭在女儿出嫁时,为其准备的物品或财物,如家电、家具、现金等。它也是一种民间习俗,同样不是法律规定结婚时必须具备的。嫁妆在法律性质上,如果是在结婚登记前陪送的,一般会被认定为女方的个人财产;如果是在结婚登记后陪送的,且没有明确约定只赠与女方一方,那么通常会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综上所述,彩礼和嫁妆从法律上看不是结婚的必要元素。不过,在实际生活中,它们往往承载着一定的文化和情感意义。双方可以根据自身的意愿、家庭情况和当地习俗,平等协商来决定是否给付彩礼和嫁妆,以及具体的数额和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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