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所有赔偿都要按照责任划分吗?
我前段时间出了车祸,现在涉及到赔偿问题。我不太清楚是不是所有的赔偿都得按照责任划分来进行,比如医疗费、误工费这些,有没有不按责任划分赔偿的情况呢?希望了解一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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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事故中,赔偿并非都严格按照责任划分来确定。首先,我们要了解交强险的作用。交强险是一种强制性的保险,其目的是在交通事故发生后,为受害人提供基本的保障。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是由保险公司不分责任比例进行全额赔偿的。也就是说,只要肇事车辆购买了交强险,在这个限额内,受害人可以得到相应的赔偿,不用考虑双方的责任划分情况。 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部分,就需要按照事故责任划分来承担赔偿责任了。一般来说,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例如,如果一方承担主要责任,另一方承担次要责任,那么主要责任方可能需要承担70% - 90%的赔偿责任,次要责任方承担10% - 30%的赔偿责任。 不过,还有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如果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此外,如果一方存在逃逸等严重违法行为,在责任认定和赔偿上也可能会受到更严厉的处理。总之,车祸赔偿的确定是一个较为复杂的过程,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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