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交通事故赔偿款该如何划分?

我遭遇了一起交通事故,现在涉及到赔偿款划分问题。我不太清楚这赔偿款到底是怎么个划分法,是按责任比例,还是有其他规则呢?想了解一下具体的划分方式和依据,心里好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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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款的划分一般遵循以下原则和方式: 首先是保险赔偿顺序。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交强险是一种强制购买的保险,目的是在交通事故发生时,给受害人提供基本的保障 。比如,交强险在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伤残赔偿限额等方面都有明确规定。 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商业险是车主自愿购买的,不同的商业险条款规定了不同的赔偿范围和比例。例如第三者责任险,就是在交强险赔偿不足时,对超出部分进行赔偿。 如果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侵权人就是在交通事故中负有责任的一方。 对于赔偿款具体分配,一般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损失进行。这里的实际损失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直接物质损失,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间接损失。比如医疗费,就是当事人在医院接受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需实际产生的费用,并依据相关单据进行结算;误工费,如果当事人具有稳定且明确的收入来源,应按照其因受伤而导致的固定收入损失进行计算。 在存在多个受害人的情况下,如多人同时受伤,赔偿款应根据各受害人的损失比例进行分配;若无法确定损失比例,一般平均分配。同时,要是受害人有过错的,可根据其过错程度适当减轻侵权人的赔偿责任。 相关法律条文依据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也对各项赔偿的计算标准等做了详细规定。 相关概念: 交强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商业险:车主自愿购买的,用于补充交强险保障不足的保险,常见的有第三者责任险、车损险等。 侵权人:在侵权行为中,实施侵权行为并对他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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