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签了劳动合同辞职需要付多少违约金?
我和公司签了劳动合同,现在想辞职,不知道这种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需要付多少违约金。我担心公司会随意要求我支付高额违约金,所以想了解一下法律上对于这种情况的具体规定,心里好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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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已经签订劳动合同后辞职,是否需要支付违约金以及支付多少,需要依据具体情况来确定。 首先,我们要明白违约金的概念。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在劳动合同中,违约金的设定需要符合法律规定,并不是用人单位随意要求劳动者支付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比如,公司为你提供了价值10万元的专业培训,并约定了5年的服务期,你工作2年后辞职,那么尚未履行的服务期是3年,此时你需要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10万元按5年分摊后3年对应的费用,也就是6万元。 另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这里的违约金数额通常是双方在合同中事先约定好的,但也应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 除了上述两种法定情形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也就是说,如果不存在服务期和竞业限制的情况,劳动者辞职是不需要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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