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合同辞职需要付违约金吗


一般来说,签了合同辞职并不一定需要支付违约金。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正常的辞职流程下,通常不需要承担违约金。 不过,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劳动者可能要支付违约金。一是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当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时,双方可以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若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并且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例如公司花费大量资金送员工去参加专业培训,并约定了服务期,员工在服务期内辞职,就可能要支付违约金。 二是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如果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就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需要注意的是,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且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除了上述《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这两种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相关概念: 服务期: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签订之时或劳动合同履行的过程之中,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支付了特别投资的前提下,劳动者同意为该用人单位工作一定期限的特别约定,是用人单位的投资回收期。 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协议或技术保密协议中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即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