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转让的土地子女是否有继承权?
我家父母之前把家里的土地转让出去了,现在父母年纪大了,我就想了解下,这转让出去的土地我之后还有没有权利继承啊?不太懂这方面的法律规定,想弄清楚心里才踏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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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土地的所有权分为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个人不拥有土地的所有权,只有土地的使用权。所以这里所说的父母转让土地,实际上转让的是土地使用权。 首先要明确土地的性质。如果是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在承包期内,家庭成员之一死亡的,该农户的其他家庭成员可以继续承包经营。但如果土地承包经营权已经转让给了他人,原承包方与发包方在该土地上的承包关系即行终止,子女也就不存在对该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权。因为此时土地承包经营权已经不属于原家庭户了。 对于建设用地使用权等其他类型的土地使用权,若父母依法将其转让,这意味着他们已经对自己所享有的土地使用权进行了处分,该土地使用权已经归受让方所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编的相关规定,物权具有排他性,一旦转让完成,原权利人不再享有该物权。所以子女无法再对已转让出去的土地使用权主张继承。 总之,一般情况下,父母转让出去的土地,子女通常是没有继承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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