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试用和实习是一样的吗?
我最近收到了一家公司的录用通知,里面提到了试用期。我之前也有过实习经历,现在就有点疑惑,公司的试用和我之前的实习是不是一回事呢?它们在权益、要求这些方面是不是都一样呀?我想了解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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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试用和实习并不一样,下面从多个方面为你详细分析。 首先从概念上来说,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用于相互了解、选择的考察期。在这个期间,劳动者已经和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而实习通常是学生为了积累实践经验、了解工作环境,到企业等单位进行实践学习的活动,实习学生一般还未毕业,与实习单位通常不建立劳动关系。 从法律依据来看,试用期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严格约束。该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而实习目前并没有专门统一的法律来规范,更多是依据民事法律和双方的实习协议来调整。 在权益保障方面,试用期内的劳动者享有和正式员工基本相同的权益。《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还需为试用期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等。而实习学生的权益保障主要看实习协议的约定,通常实习补贴相对较低,并且很多实习单位不会为实习生缴纳社保。 从主体资格来看,试用期的劳动者必须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就业年龄,具备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自然人。而实习主体主要是在校学生,通过实习将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 综上所述,公司的试用和实习在概念、法律依据、权益保障和主体资格等方面都存在明显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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