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宣告破产后债务是不是就不用还了?
我开的公司经营不善,已经宣告破产了。但公司还有一些债务没还,债主还一直找我要钱。我想知道,公司都破产了,这些债务是不是就不用还了呀?我实在没能力偿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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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宣告破产并不意味着债务不用偿还了。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公司破产的概念。公司破产是指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无力继续经营,由法院宣告停止营业,进行债权债务清理的状态。当公司资不抵债时,就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后,会由管理人接管公司财产,对公司的资产进行清算。清算的目的就是用公司现有的财产来偿还债务。管理人会对公司的债权债务进行全面调查和核实,制定出合理的清偿方案。 清偿顺序方面,破产财产会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之后,按照以下顺序进行清偿:一是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是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是普通破产债权。如果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也就是说,公司破产后,会尽可能用现有的资产去偿还债务,直到资产分配完毕。如果公司资产全部用于偿还债务后,仍有部分债务无法清偿,那么对于剩余未偿还的债务,在符合法律规定的破产程序终结后,一般情况下,公司的债务人就不用再承担继续清偿的责任了。但如果存在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情况,股东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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