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世的老人原户籍派出所有资料存档吗?
家里老人过世了,现在因为一些事情需要查找老人之前的户籍资料。不知道老人原户籍所在的派出所会不会有相关资料存档,想问问法律上对于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派出所到底有没有存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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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过世老人原户籍所在的派出所通常是有资料存档的。 从法律规定来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等相关规定,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当公民死亡后,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而派出所对于这些户口登记、变更、注销等信息都会进行妥善保管和存档。户籍档案是公安机关重要的基础业务档案,它记录了公民从出生到死亡整个过程中的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信息。这些档案资料是具有长期保存价值的,对于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等都有着重要意义。 所以,当老人过世后,其原户籍信息在派出所会作为档案进行存档留存,以便在需要的时候可以进行查询、核实等操作。如果因特定事由需要查询这些存档资料,一般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向派出所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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