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拆迁的房子是永久的吗?

最近遇到拆迁相关的事,对补偿的房子产权情况不太清楚。想知道拆迁得来的房子,是不是能一直属于自己,不存在时间限制这些问题,想具体了解下拆迁房产权的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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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拆迁的房子并不是永久的。这里要明确两个概念,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从拿到房产证那一刻起就是属于你的,是永久性质,这就意味着房子本身永远是你的私人财产 。 但是房子下面的土地,其使用权是有期限规定的。按照《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不同用途确定,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仓储用地5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如果拆迁房是住宅性质,那么土地使用年限一般是70年;要是经济适用房,使用年限通常为50年。 不过大家也不用过于担心土地使用年限到期的问题。《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商业、旅游、娱乐等非住宅性质的用地,在使用期届满前一年,可申请延期,最低每平米缴纳1.56元即可。 相关概念: 房屋所有权:指房屋所有人独占性地支配其所有的房屋的权利。 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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