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有使用年限吗?
我家的房子面临拆迁,之后会得到拆迁安置房。我很关心这个房子以后能不能一直住,是不是也像普通商品房一样有使用期限的限制。想具体了解下拆迁安置房使用年限相关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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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房本身没有使用年限的限制,但其所占用的土地是有使用年限规定的。 从法律概念来讲,土地使用权是指单位或者个人依法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对于拆迁安置房而言,其占用的土地如果是住宅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用途确定,其中居住用地为七十年。也就是说,从拿到土地使用权那天起,住宅用地的使用期限可达70年。 这里需要注意一种特殊情况,即房改房的产权土地使用年限起算时间,是以该地块地上房屋参加房改之后第一个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房屋为准进行计算的,使用年限为50年。 当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只要及时缴纳土地出让金,就可以继续使用房屋及相应土地。因为土地出让金是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的一定金额,用于获得一定期限内的土地使用权,缴纳后可延续土地使用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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