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别人赠送的礼品需要合并纳税吗?

我收到了别人赠送的礼品,价值还挺高的。现在我有点担心,不知道这些礼品需不需要和我自己的收入合并起来纳税呢?我不太清楚相关的法律规定,所以想问问大家这种情况到底要不要合并纳税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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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礼品纳税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对于别人赠送的礼品是否需要合并纳税,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要明确两个关键概念,一个是“偶然所得”,它指的是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另一个是“视同销售”,简单来说就是在某些情况下,虽然没有实际的销售行为,但税法规定要按照销售来处理并计算纳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包括网络红包),以及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个人取得的礼品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但企业赠送的具有价格折扣或折让性质的消费券、代金券、抵用券、优惠券等礼品除外。 如果是个人之间的礼品赠送,目前是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比如亲戚朋友之间互相赠送生日礼物等,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也不存在和个人收入合并纳税的问题。 要是企业赠送礼品给个人,符合上述需要缴纳“偶然所得”个人所得税的情况,那么这个礼品对应的税额是由赠送礼品的企业代扣代缴,接受礼品的个人不需要自行申报。并且这个“偶然所得”一般是单独计算纳税的,通常不会和个人的工资、薪金等其他收入合并纳税。 所以,别人赠送的礼品是否要合并纳税,关键看赠送主体是企业还是个人,以及赠送礼品的具体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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