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子女外孙子女是否为法定继承人?
我爷爷去世了,没留遗嘱,我爸也先于爷爷走了。现在家里人在分遗产,有人说我和我妹妹作为孙子女没资格继承,可我觉得应该有份。想问问在法律上,孙子女外孙子女到底是不是法定继承人呢?
展开


在我国的法律体系里,法定继承是一种重要的遗产分配方式。法定继承人,通俗来讲,就是在被继承人没有留下遗嘱的情况下,根据法律规定有权继承其遗产的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从这个规定中可以看出,孙子女、外孙子女并不在法定继承人的直接范围之内。也就是说,在一般的法定继承情形下,他们不能像第一顺序和第二顺序继承人那样直接参与遗产分配。 不过,法律也考虑到了一些特殊情况。当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就会发生代位继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这时候,孙子女、外孙子女就可以代替他们已经去世的父或母,继承原本应由父或母继承的那部分遗产。 另外,还有一种情况是遗嘱继承。如果被继承人通过合法有效的遗嘱,明确表示将自己的部分或全部遗产留给孙子女、外孙子女,那么孙子女、外孙子女就可以依据遗嘱获得相应的遗产。这其实是被继承人对自己财产处分权的一种体现,法律是尊重和保护这种意愿的。 综上所述,在一般法定继承情况下,孙子女、外孙子女不是法定继承人,但在代位继承和遗嘱继承等特殊情况下,他们是有机会获得遗产的。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