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条算债权债务吗
我和朋友之间有经济往来,朋友给我写了张欠条。我不太懂法律,就想问问这张欠条能不能算债权债务呀?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它是怎么认定的,对我维护自身权益有啥作用,希望能详细了解一下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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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条算是债权债务的一种书面凭证。 首先来说说什么是债权债务。简单讲,债权就是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做某些事,比如还钱;债务就是要按照约定或法律规定去履行相应的义务,像按时还钱。 从法律规定来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指出,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这就说明欠条在法律上是被认可用来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 如果欠条上约定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就是从还款期限届满的次日起计算满三年。在这三年里,如果债权人不主张权利,超过这个时间再去法院起诉,对方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债权人可能就会丧失胜诉权。 要是欠条没有约定还款日期,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还款,但要给对方合理的准备时间。在债权人首次要求债务人还款,而债务人明确表示拒绝还款时,诉讼时效开始计算,这个诉讼时效也是三年。不过,从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除外。 所以说,欠条代表着债权债务关系,是非常重要的凭证,债权人要妥善保管,在必要时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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