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出嫁的人有份吗?
我是农村的,已经出嫁了,但户口还在娘家这边。现在村里土地要被征收有补偿款,我想知道我这种出嫁的情况,能不能拿到征地补偿款呢?心里一直没底,希望有人能给我讲讲。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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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出嫁的人是否有份,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咱们得理解一下征地补偿的概念。征地补偿是国家在征收土地时,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被征地单位的各项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如果出嫁女的户口没有迁出,并且在娘家还有承包地,那么她就依然是娘家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征地补偿分配时,她和其他成员一样,享有获得征地补偿款的权利。
要是出嫁女户口已经迁出,但是在新居住地并没有取得承包地,同时原来娘家的承包地也没有被收回,这种情况下,她也有权参与娘家这边的征地补偿分配。不过,如果出嫁女户口迁出,并且在新居住地已经取得了承包地,那就意味着她已经成为了新居住地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通常就不能再参与娘家那边的征地补偿分配了。另外,即使出嫁女户口未迁出,但如果她长期不在娘家所在村居住、生活,不履行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义务,村集体经济组织也可能会根据村民自治原则和相关规定,对其征地补偿分配权益作出调整。所以,出嫁女能否获得征地补偿,要依据她的户口、承包地情况以及是否履行成员义务等因素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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