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违反职责罪是否属于职务犯罪?


要判断军人违反职责罪是否属于职务犯罪,我们需要先明确这两个法律概念的定义和特征,再对它们进行对比分析。 首先来看看军人违反职责罪。它是指军人违反职责,危害国家军事利益,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行为。简单来说,就是军人没有履行好自己该尽的职责,做了损害国家军事方面利益的事情,这种行为是要受到法律制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分则第十章专门规定了军人违反职责罪,其中涵盖了很多具体的罪名,比如战时违抗命令罪、投降罪、战时临阵脱逃罪等。这些犯罪行为都和军人的特定职责紧密相关,并且对国家军事利益造成了危害。 接着说说职务犯罪。职务犯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工作人员利用已有职权,贪污、贿赂、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破坏国家对公务活动的规章规范,依照刑法应当予以刑事处罚的犯罪。职务犯罪强调的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的犯罪行为,它的主体通常是国家公职人员,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国家对公务活动的管理职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分则第八章规定了贪污贿赂罪,第九章规定了渎职罪,这些都是典型的职务犯罪类型。 现在来对比二者。军人违反职责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现役军人以及执行军事任务的预备役人员和其他人员,它主要侵犯的是国家的军事利益。而职务犯罪的主体是国家公职人员,侵犯的是国家对公务活动的管理职能。从犯罪行为的本质上看,军人违反职责罪主要是违背了军人所特有的军事职责;职务犯罪则侧重于利用职务便利实施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 然而,我们也不能完全把二者割裂开来。军人也是国家公职人员的一部分,他们的职责也是国家公务活动的一种特殊形式。从广义上来说,军人违反职责的行为也可以看作是一种特殊的职务犯罪,因为军人同样是在履行国家赋予的特定职务过程中出现了违法犯罪情况。但从严格的法律分类来讲,军人违反职责罪有其独立的法律规定和罪名体系,它和普通意义上的职务犯罪(如贪污贿赂罪、渎职罪)在犯罪构成、侵犯客体等方面还是存在明显区别的。 综上所述,军人违反职责罪具有职务犯罪的某些特征,但它是一种独立的犯罪类型,不能简单地将其等同于职务犯罪。在司法实践中,需要根据具体的犯罪事实和法律规定来准确认定和处理相关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