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连锁便利店是否有五险一金?
我在一家全国连锁便利店工作,一直没弄清楚公司该不该给我交五险一金。我想知道按照法律规定,全国连锁便利店需不需要为员工缴纳五险一金呢?我该怎么保障自己这方面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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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险一金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从法律角度来看,全国连锁便利店作为用人单位,是有义务为员工缴纳五险一金的。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这意味着,只要员工和全国连锁便利店建立了劳动关系,便利店就应该为员工缴纳五险。因为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要求用人单位为员工提供的保障,目的是为了让员工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能够获得相应的物质帮助。 其次,关于住房公积金,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所以,全国连锁便利店也需要为员工缴存住房公积金,这有助于员工解决住房相关的问题。 如果全国连锁便利店没有按照法律规定为员工缴纳五险一金,员工可以先和便利店进行沟通协商,要求其补缴。若协商不成,员工可以向当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者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投诉举报,由相关部门责令便利店限期改正。员工也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者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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