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欠的钱父母有义务偿还吗?
我孩子在外面欠了不少钱,债主找到我让我还钱。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来说,子女欠的钱我作为父母有没有义务偿还呢?我不太懂法律,希望能有个明确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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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般情况下,子女欠的钱父母是没有义务偿还的。这涉及到一个法律概念叫“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简单来说,当子女成年后,他们就是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能够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八条规定,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这意味着子女成年后所进行的借贷等民事活动,是他们个人与债权人之间的法律关系,相应的债务应由子女自己承担。例如,小明成年后向朋友借了一笔钱用于创业,这笔债务就由小明自己负责偿还,他的父母没有法定的偿还义务。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果父母作为子女债务的担保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当子女不能履行债务时,父母作为担保人就需要按照约定承担偿还责任。另外,如果子女去世且父母继承了子女的遗产,那么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也就是说,父母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有义务偿还子女的债务。比如,子女去世后留下了一套价值50万的房产被父母继承,而子女生前有30万的债务,那么父母需要用这50万房产中的30万来偿还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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