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父母出资买的房是否就算子女的个人财产?

我爸妈给我买了套房子,房产证上写的是我的名字。我现在有点担心,这房子到底是不是完全算我的个人财产呢?万一以后有个什么纠纷,比如婚姻问题之类的,会不会有不同的说法呀?我想弄清楚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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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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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生活中,父母出资为子女买房是较为常见的现象,但该房产是否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婚前和婚后这两种不同时间节点下的情况。如果是婚前,父母出全资为子女买房,并且将房屋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这种情况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也就是说,一般会被认定为是子女的个人财产。例如,小李的父母在小李结婚前全款买了一套房,登记在小李名下,那么这套房子就是小李的个人财产。 如果是婚后,情况则相对复杂一些。若父母出全资并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根据上述解释的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通常会被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比如小张的父母在小张婚后全款买了一套房,登记在小张名下,且没有其他约定,那这套房就属于小张的个人财产。 然而,如果父母只是部分出资,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但如果夫妻共同还贷,对于共同还贷部分以及对应的增值部分,另一方有权要求分割。 另外,如果父母出资买房时明确表示是赠与夫妻双方的,那么即便登记在一方名下,也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比如小王的父母在小王婚后买房,明确表示是给小两口的,那么这套房就是夫妻共同财产。 总之,判断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是否属于子女个人财产,要综合考虑出资时间、出资情况、登记情况以及是否有明确约定等多方面因素。在涉及到房产这类重大财产问题时,建议当事人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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