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债务需要共同承担吗?
我刚结婚不久,最近发现我爱人在婚前有一笔债务还没还清,我有点担心这个债务我是不是也要一起还。另外,婚后要是我们再产生新的债务,哪些是需要两人共同承担,哪些是不用的呢?我不太懂这方面法律,想了解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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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后债务是否需要共同承担,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是婚前债务,婚前债务一般属于个人债务,由债务人一方承担还款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一方在结婚前就欠下的债务,原则上另一方没有义务一起偿还。比如说,一方在结婚前为了个人消费贷款买了一辆车,婚后另一方不需要对这笔车贷负责。但是,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双方婚后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那么另一方也需要承担还款责任。比如一方婚前贷款开了一家小店,婚后小店的收入用于家庭生活开销,那么这个债务就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对于婚后债务,判断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有明确的标准。《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比如夫妻双方一起在购房合同上签字贷款买房,或者一方为了家庭日常买菜、交水电费等生活开销而产生的债务,这些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双方共同承担。 而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比如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借贷投资一个高风险项目,且投资收益也未用于家庭生活,这种情况下的债务一般就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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