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婚前的债务算共同债务吗?
我和对象准备结婚,但是他在婚前有一笔债务。我有点担心,这笔债务婚后会不会变成我们两个人的共同债务啊?我需不需要一起偿还呢?想了解下法律对于夫妻婚前债务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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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夫妻婚前的债务不算共同债务,而是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个人债务是指在结婚之前,以个人名义所承担的债务,并且该债务的用途也是用于个人事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而婚前债务明显不在上述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内。 不过,也存在特殊情况。如果婚前的债务虽然是以一方个人名义所借,但实际是用于婚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那么债权人就可以要求夫妻双方共同偿还。比如,一方在婚前贷款购买了一套房子,虽然房子登记在该方名下,但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居住使用这套房子,这种情况下,该笔贷款债务可能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所以,判断夫妻婚前债务是否算共同债务,关键要看债务的用途和是否有夫妻共同的意思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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