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算房产吗?
我家这边拆迁分了几套安置房,我不太清楚这安置房算不算房产。因为我之后可能有房产交易、抵押之类的打算,所以想搞明白安置房在法律上到底算不算房产,会不会和普通商品房有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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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是算房产的。所谓房产,指的是有墙面和立体结构,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活、学习、工作、娱乐、居住或贮藏物资的场所,而安置房显然满足这个定义。 从法律依据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安置房作为不动产,如果完成了合法的产权登记手续,那么其所有权人就依法拥有该房屋的产权,受到法律保护,这与其他类型的房产在物权认定上是一致的。 不过,安置房和普通商品房相比,可能在交易方面存在一些限制。比如有的安置房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能上市交易,这是基于各地政府对于安置房管理的政策规定。但从本质上来说,只要是合法建设、产权明晰的安置房,都属于房产的范畴。拥有安置房的人,同样享有房产相关的权益,例如居住权、在符合条件时的转让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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