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按份共有,离婚时怎么分割?
我和配偶的房产证是按份共有的,现在打算离婚,不知道这种情况下房子该怎么分。是按照房产证上的份额直接分,还是有其他的规定呢?我很担心自己的权益得不到保障,想了解一下具体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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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房产证按份共有指的是两个或以上的人按照确定的份额对房屋享有所有权。当涉及到离婚时,这种按份共有的房产分割有相应的法律规则。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三条规定,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在离婚这种情况下,按份共有人请求分割房产通常是合理的。 一般来说,如果夫妻双方在房产证上明确约定了各自的份额,那么在离婚分割房产时,原则上会按照该约定的份额进行分配。例如,房产证上写明一方占70%,另一方占30%,那么在分割房产时,也会按照这个比例来确定双方的权益。 然而,如果存在特殊情况,法院也会综合考虑其他因素。比如,一方在购房时出资较多,但为了表示对另一方的爱意,在房产证上约定的份额较少;或者一方在婚姻期间对家庭贡献较大,承担了更多的家庭责任等。在这些情况下,法院可能会根据公平原则,适当调整分割比例。不过,这种调整通常需要有充分的证据支持。 另外,如果房产存在贷款未还清的情况,还需要考虑贷款的分担问题。一般来说,会按照房产的分割比例来分担剩余的贷款债务。 总之,房产证按份共有的房产在离婚时分割,通常先按照约定份额分割,但特殊情况法院会综合考量。在处理房产分割时,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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